本網蘇州訊:近日,蘇州金閶區法院通過“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涉及七十歲老人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有效化解了雙方當事人之間激烈的矛盾沖突。

2009年正月初二,家住虎丘的73歲老太在橫穿馬路時被某某駕駛的車輛撞上當場死亡。經過交警認定,被害人和肇事司機承擔相等責任。被害人家屬接受不了親人在喜慶的年初二被撞身亡事實,情緒十分不穩,在新年上班后多次到街道、交警部門甚至到市政府上訪鬧事一度擾亂了相關部門的正常工作,并提出巨額賠償要求,又堅決拒絕向法院提起訴訟。交警部門對該起事故多次召集被害人家屬和肇事司機進行調解,但因雙方就賠償款項差距過大經常不歡而散雙方甚至大打出手。被害人家屬多次揚言要給肇事司機顏色看,要去北京南京上訪。金閶法院得知這一情況后及時與交警部門取得聯系主動介入對此案進行調解,承辦人員組織被害人家屬、肇事司機、保險公司一同在蘇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金閶大隊設置的交通巡回法庭開展調解工作。

承辦人員仔細分析了三方關于賠償分歧較大的原因,準備了充足的法律資料就被害人家屬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商業險等瓶頸問題答疑解惑。針對現階段法院只審理交強險而不處理商業險的實際情況,承辦法官又細心做涉案保險公司的工作,保險公司依據我院提供的最高院關于精神撫慰金的最新答復向總公司請示后,最終同意就商業險、交強險一并調解解決,最大限度的縮小了雙方談判的差距。肇事司機也法官情與理的感召下,自愿賠償受害人家屬3萬元。420,我院當天立案,當天調解結案,各方當事人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