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法院“嚴督辦、重實效”積極參與大接訪活動
作者:王政紅 發布時間:2008-08-28 瀏覽次數:914
本網南通訊:為深入參與“縣委書記大接訪”活動,如東法院把“司法為民”方針落實到做好涉訴信訪工作當中,將妥善處理好涉訴信訪事件作為法院參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抓緊抓好,通過做好接訪關口前移、完善接待制度、加強信訪督辦、重視審判監督等四方面工作妥處涉訴信訪事件:
一、接訪窗口前移,從源頭降低涉訴信訪事件發生率。該院安排專門接訪法官,除負責對已進入訴訟程序案件的申訴、投訴進行處理外,還對一些尚未進入訴訟程序、當事人攜相關材料至法院要求解決處理、不及時疏導有可能演化為涉訴信訪事件的來訪進行釋理明法,重點是針對弱勢群體維權、群體上訪、相對人不服具體行政行為等幾類社會關注度高、敏感性強的事件,積極引導來訪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盡量避免問題流向其他職能部門或當事人采用過激手段激化矛盾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情況發生。
二、完善接待制度,暢通申訴、來訪渠道。該院每天都有一名院領導接待來訪,每月都固定有一個集中接待日,接待日采用院領導與相關庭室負責人接待,“坐談會診”式集體接待面對面回答群眾咨詢的方式,并且規定了被投訴的庭室及干警必須于10日內做出書面報告交院領導審閱等一系列配套舉措,充分發揮了開門接訪的功效,使其成為傾聽群眾呼聲、接收群眾來訪的主渠道。
三、加強信訪督辦,做到職責明晰。該院成立依托于立案庭的信訪督辦小組,負責領導批辦、群眾來訪、院長接訪等類型督辦件的受理、督辦與反饋。該院還制定了《信訪督辦工作規定》,對督辦范圍、主體、程序等均有明確規定,信訪與督辦一體化工作機制的建立,使得紀檢職能關口前移、督辦主體與重點明確、職責明晰。
四、重視審判監督,著力解決涉訴信訪實際問題。一是審監庭對案件進行全面評查,發現違反流程管理規定的,及時予以糾正。二是對群眾口頭申訴、電話投訴的,將依據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指導闡明,如無法說服當事人撤訪的,督辦小組將提示其可提供書面申訴材料。三是對當事人提供書面申訴或書面申請再審材料的,審監庭將對案件進行詳細調閱,如發現理由成立的,將報請審委會研究是否進入再審程序,并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當事人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