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積極為企業優化投資環境助力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8-01-08 瀏覽次數:978
本網徐州訊:在優化投資環境、推動經濟發展進程中,豐縣法院針對近幾年來該縣重點工程建設過程中企業、公司增多的實際情況,在深入企業走訪座談的基礎上,找準法院工作在促進企業發展上的最佳結合點,采取多項措施,積極為企業優化投資環境助力。今年以來,該院共審理涉及企業的民商事案件21件,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26萬元。
一是堅持司法公正原則。對轄區企業,不論是本地還是外地企業,也不論企業大小,做到一視同仁,依法保證企業都在一個平等的投資環境和發展環境中生產、經營。無論在程序上還是實體上,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二是堅持效率原則,在保證辦案質量和不違反辦案程序的前提下,提高審判效率,依法適用督促程序,積極擴展適用簡易程序的范圍,使因糾紛而影響流轉使用的資金、物資盡快正常周轉利用,促進資金的盡快回籠,對涉及投資環境和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的各類民商事案件、執行案件在立案、排期、審理、執行各個環節實行優先的原則,在法定期限內提前辦理。
三是堅持調解原則。審理過程中認真查清案件事實、明確法律責任,加大調解力度,尊重當事人的意愿,通過耐心細致地做工作,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以盡量減少對當事人商業信譽和經濟權益的負面影響。力爭達到“辯法析理、勝敗皆服”的良好效果。
四是堅持司法救助原則。對企業資金一時困難暫時無力預交訴訟費的,實行減、緩、免政策,充分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今年以來,該院共為企業減、緩、免訴訟費2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