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關法院司法建議被南京長江油運公司采納
作者: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10-16 瀏覽次數:822
本網南京訊:今年上半年,下關法院審理了被告人袁德宏、王勤榮、趙希棟貪污一案,被告人在處理污油水的過程中,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故意放油,合伙將含有二甲苯的污油水處理給公司指定以外的人,牟取巨額非法利益。審理中發現,被告人所在單位南京長江油運公司對船舶運輸中產生的含有化工原料的污油水的處理缺乏必要的制度管理和監督,給予了違法犯罪以可乘之機。判決生效后,下關法院向該公司發出了司法建議,提出了三項整改意見:一是定期審核各條船舶的用油量,以免給國家、集體財產造成損失。二是進一步完善公司對污油水處理的規定,并加強監督。三是進一步加強對公司相關人員的廉政紀律教育和對違規違紀的懲戒力度。
油運公司對下關法院的司法建議極為重視,及時作出了回復。公司紀委經認真研究,對涉案人員給予行政開除處分,同時出臺了思想教育、制度完善、強化監督、查處違紀等四個方面的整改措施,形成了全方位的監督管理體系。
一是開展行風、職業道德教育活動。在為期一個月的教育活動中,公司印發了《關于袁德宏等人違規處理污油水并私分所得款的案件通報》及相關專題宣傳提綱,在《南京油運》報開辟職業道德“大家談”專欄,進行輿論引導。組織了行風、職業道德教育專門培訓班和座談會,開展警示教育,以案說法,引導廣大干部和船員加強行風、職業道德建設。要求各部門認真對照檢查,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上報公司紀委。
二是及時轉化整改教育工作成果。紀委結合庭審錄像、被告人悔過書及開展的各類警示教育座談會資料,與組宣部聯合制作了一部警示教育片《污染的靈魂》,下發至各直屬單位和船舶,作為2007年全公司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月活動的教育資料。
三是進一步修訂《船舶污油水處理管理規定》。公司紀委認真分析案件發生原因,找出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積極采納司法建議,向公司行政部門提出完善防范措施的建議。日前,公司已重新修訂《污油水處理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管理責任,完善監督措施,加大了對違紀行為的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