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法院召開全市法院、新聞單位共商司法新聞宣傳工作座談會(圖文)
發布時間:2004-09-08 瀏覽次數:1803

徐立新院長在總結近年來全市法院新聞宣傳工作時指出,市法院連續4年被最高法院政治部評為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鼓樓、玄武、秦淮、浦口、江寧法院也分別被最高法院政治部評為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其經驗和做法歸納起來主要有四點:一是司法宣傳作為一把手工程被提到了一個突出的位置;二是主題宣傳成為擴大司法宣傳效果的有效形式;三是與媒體的良性互動實現了法院宣傳與媒體報道的雙贏;四是不斷拓展平臺開辟了司法宣傳的新領域。全市法院宣傳工作所取得的成績離不開新聞媒體的大力支持。
徐立新院長要求全市兩級法院在加強和改進司法宣傳工作中,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增強做好司法宣傳工作的使命感和緊迫感;要圍繞省法院提出的“六個確保”的目標和任務,創新方法,全面提高司法宣傳工作的成效。要切實加強對司法宣傳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完善各項司法宣傳工作制度和要求,進一步擴大與新聞媒體的合作領域和渠道,進一步加強對司法宣傳工作的管理,不斷開創司法宣傳工作的新局面。
江蘇廣播電視總臺臺長周莉在座談中指出,從戰略上講,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司法宣傳是廣播、電視及其他新聞單位的重要內容,法院系統是新聞媒體不可缺少的戰略伙伴。因此,新聞媒體應當從四個方面入手,鞏固和提高與法院系統合作的戰略平臺:一是將黨的宣傳方針貫徹新聞工作的始終;二是加強司法宣傳的計劃和策劃;三是加強與司法系統的溝通、理解和支持;四是提高新聞隊伍素質和宣傳平臺的質量。
南京日報總編龔惠民在座談中表示,新聞媒體在司法新聞報道中要強化法律意識、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減少和避免不規范行為,確保正確的輿論導向,并且要能夠適應法院發展步伐加快而對新聞媒體的更高的要求。南京日報今年以來通過與法院共同辦版、開辟專題等多種合作方式,發表司法新聞稿件500多篇,獲得了很好的效果。作為黨報,今后要進一步更新觀念,提高對司法宣傳工作的認識,在市委宣傳部的領導下,與全市法院一道,共同做好司法宣傳工作。
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葉皓聽了各位法院院長和媒體總編、臺長的發言表示深受感觸。他說,在當前南京的新聞媒體競爭激烈,媒體與地方政府機關關系亟待協調改善的情況下,南京兩級法院領導與新聞媒體老總面對面座談交流,特別是從發言中可以感受到相互之間能夠站在對方的角度上考慮問題,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也充分體現了雙方在司法宣傳工作上的統一性。葉皓部長對全市法院系統在與新聞媒體的協調、溝通及相互合作、支持下開展的司法宣傳工作予以充分地肯定。他同時指出,人民法院與新聞媒體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共同性,都是以公正、公開為原則。因此,雙方要能夠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使新聞工作與法院司法工作相互促進,形成良性互動。法院要與媒體加強溝通,并充分利用媒體的宣傳平臺,起到引導和教育作用;新聞媒體要樹立法律意識、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要以確保社會穩定為己任,把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意識作為新聞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葉皓部長在講話中,還對市法院組織召開的法院與媒體共商司法新聞宣傳工作座談會這種形式給予了高度評價,并希望要形成機制,使其制度化,經常化。
省法院副院長葉兆偉充分肯定了南京全市法院近年來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采取多種形式和措施,在新聞宣傳工作上取得的成績。他在表達全省法院對新聞媒體在司法宣傳工作中的支持,并在今后與新聞媒體進一步合作的強烈愿望之后,對南京兩級法院今后的司法宣傳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堅持地方黨委宣傳部的領導,把握宣傳導向;二是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強化宣傳效果;三是主動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不斷改進工作;四是樹立省院意識,站在省院的角度,協助省院做好全省法院與媒體的溝通、協調和合作工作。葉兆偉副院長還要求南京兩級法院以此次會議為契機,全面加強法院與媒體的聯系與合作,努力開創南京全市法院司法宣傳工作的新局面,把南京法院司法宣傳工作推上新的高度。
座談中,各法院院長和各新聞單位總編、臺長、主任還就法院與媒體在司法宣傳方面合作的具體問題進行了討論、交流,并對全市法院宣傳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龔 達( 攝影:徐高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