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日前,太倉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室成功調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雙方當事人對處理結果均表示滿意,被告父親還給人民調解室送來了一面“愛民如子,為民解難”的錦旗,以示感激。

肇事者張猛25歲,系江蘇省泗洪縣人。死者馮儒21歲,系河南省西平縣人。今年三月份張猛駕駛二輪摩托車將行人馮儒撞倒,后者因搶救無效于次日死亡。事故發生后,張猛被刑事拘留。死者馮儒父母依法提起訴訟,要求張猛等賠償各項費用計479515元。

太倉法院當即啟動訴調對接機制,將該案交調解工作室進行訴前調解。經審查發現:馮儒為獨子,中年喪子的父母,情緒極為低落,其親戚表示:如不能滿足期望中的賠償數額,將對張猛家屬采取極端行動。而張猛居住泗洪農村,生活困難,無法償付數十萬元的賠償款。如果案件處理不好,極有可能發生群體性惡性事件。調解工作室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詳細釋明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同時讓雙方換位思考,在法理和情理兩方面做疏導和化解工作,最終促使張猛家屬多方借貸、積極籌款,一次性賠償馮儒家屬95000元。一起并不復雜的案情,但極有可能導致惡性的群體性事件得到了妥善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