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電工到村民家“查修線路”,然后又要求與戶主“零錢換整錢”,以此手段得以窺見戶主存放錢財的地點,然后實施盜竊。4月29日,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分別判處被告人劉廣亞、朱士民、譚培勇各有期徒刑六個月,并各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元。

  去年7月23日上午,劉廣亞、朱士民、譚培勇經預謀后到沭陽縣扎下鎮柳莊村仲維芳家,冒充電工前來檢查維修線路,騙得75歲的仲維芳信任并進入仲維芳家中。3人在一番煞有介事的線路“檢查維修”后,劉廣亞對仲維芳說:“我們幾人身上裝的都是零錢,鼓鼓囊囊裝在身上不方便,想在你家換點整錢。”“行啊。”仲維芳沒有多想,爽快答應,轉身走進屋內取出了家中裝錢的布袋,換了200元整錢給對方,然后又轉身走進屋內將錢袋藏好。仲維芳藏錢的地點早已被3個別有用心的人窺探個一清二楚。后來,他們故意引開仲維芳的注意,竊取仲維芳家現金人民幣3000余元。案發后,劉廣亞等3人退賠了仲維芳的全部經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廣亞、朱士民、譚培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詐手段非法進入供他人生活居住的場所,后入戶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廣亞、朱士民、譚培勇犯盜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正確,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劉廣亞、朱士民、譚培勇伙同他人共同實施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劉廣亞、朱士民、譚培勇以老年人作為盜竊對象,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劉廣亞、朱士民、譚培勇能夠積極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