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法院應邀為市行政執法人員講授行政強制法
作者:花紅 陳思寒 發布時間:2012-05-03 瀏覽次數:946
2012年4月27日,丹陽法院行政庭徐云方庭長應市政府法制辦的邀請,為全市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了兩場次《行政強制法》授課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施行至今已三月有余。行政庭在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審查的過程中,發現許多行政行為存在著與《行政強制法》的規定不相一致的情況,有必要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徐庭長接到授課培訓任務后,查閱了一些專家學者對《行政強制法》的解讀和相關上級法院的培訓內容,并結合行政機關職責范圍和相關案例,有針對性地制作了培訓課件,為規范行政機關的執法行為和統一執法尺度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此次授課培訓充分發揮了行政審判的獨特優勢,內容貼近基層行政執法實際,對該市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中正確適用《行政強制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