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211,通州法院分管少年法庭的朱譽副院長與少年法庭的法官們一起來到通州市看守所,再次回訪即將刑滿釋放的少年犯馬某某,對馬某某進行“釋前教育”。

馬某某系家中獨子,父母均系當地農民,2007年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其在緩刑考驗期間因參與他人盜竊再次被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對其撤銷緩刑,數罪并罰。然而,通州法院的法官們并沒有一判了之,而是把對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在馬某某服刑期間,法官們到看守所回訪,對馬某某進行幫教,了解馬某某的表現情況和思想狀況,幫助其樹立改造信心,勉勵其好好改造,促使其用自己的勤勞與汗水洗刷過去的劣跡。為鞏幫教成果,在馬某某刑滿釋放前再次來到看守所,聽取馬某某的服刑感受,鼓勵其樹立正確的人生目標,力促浪子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