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案多人少的矛盾已經成為制約法院各項工作的一個重點和難點問題,以徐州市鼓樓區法院為例,2006年人均辦案數97件,2007年人均辦案數118件,2008年人均辦案數155件。為解這一矛盾,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20085月,在全市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上,市中院把簡易案件集中審理程序確定為刑事審判改革的重點。2009年新年伊始,鼓樓法院經黨組研究,制定并落實了簡易程序進行集中審理制度。

該院指定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較強業務能力的法官負責簡易程序集中審理,適用集中審的案件確定為被告人自愿認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簡易程序刑事案件。以保證案件迅速、快捷、公正、準確地審結。

2009210上午,鼓樓法院少年庭第一次適用簡易程序集中審,審理了盜竊、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斗毆、故意傷害等一批刑事簡易案件,1小時內共審結4件刑事案件,判處8名罪犯,免予刑事處罰并當庭取保候審1名罪犯,大大縮短了庭審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針對未成年人不公開審理的刑事案件,注重分析犯罪原因、法庭教育等特點,鼓樓法院少年庭采取排序審理、集中宣判、分案教育的形式。通過集中判決,未成年被告人及其親屬可以和其他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進行比較,增強了判決的公信力,8名罪犯當庭均表示不上訴。通過集中教育,各被告人既了解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共性又了解到自己和他人犯罪的個性,提高了認識,紛紛表示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回報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