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河法院“一二三”機制提升青少年犯罪案件審判效果
作者:余熳 發布時間:2009-01-19 瀏覽次數:640
本網淮安訊:近年來,淮安清河法院積極探索青少年犯罪案件審理新模式,采取“一二三”機制,注重在庭前、庭中、庭后三個階段下功夫,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一是庭前走訪“一查清”。該院庭前對未成年被告人家庭、學校進行走訪,盡可能地與被告人的家長、老師以及所在地街道、居委會工作人員聯系,查清其社會交往、性格特點、成長過程和受教育情況,以便對其進行教育感化。
二是庭中教育“二到位”。該院指派一名富有經驗的女同志擔任少年庭庭長,并挑選責任心強、作風踏實的審判人員專門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審判時,力求語言通俗易懂,語氣溫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使未成年被告人對犯罪原因認識到位、對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認識到位。
三是庭后回訪“三堅持”。一是堅持建立幫教檔案。該院為每名未成年犯建立回訪幫教檔案,用于記錄回訪幫教情況、未成年犯近期表現及思想狀況,并與社區矯正機構實行信息共享。二是堅持定期進行回訪。對已判決生效的緩、管、免、單處罰金的未成年犯定期回訪,表現好的予以鼓勵,表現差的予以教育引導;對被送至少管所服刑的未成年犯,堅持定期通信聯系,并會同婦聯、共青團等部門適時回訪,進行幫教。三是堅持困難解決到位。對未成年犯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幫助解決,防止他們產生思想波動,自暴自棄乃至重新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