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水法院規范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
作者:左言軍 張甫 發布時間:2009-01-08 瀏覽次數:612
本網淮安訊:漣水法院黨組把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工作監督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建立健全了“匯報工作正常化、聯絡工作規范化、接受監督具體化”的工作機制,以此推進全院整體工作的開展。在漣水縣委組織的人民滿意單位評選中,漣水法院脫穎而出,高票當選為 “人民滿意單位”。
一是高度重視,完善制度。堅持重大舉措、重要案件和重要工作及時向黨委和人大匯報,每季度向人大常委會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書面匯報一次工作情況。2008年12月,以“司法為民”為專題接受縣人大常委會的視察和指導。由于高度重視人大和政協的監督指導,較好地把握了法院工作的正確方向。
二是拓寬渠道,豐富載體。2008年初,該院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請了26名行風監督員,并賦予他們對法院工作和法官的行為的明查暗訪權,適時邀請他們來院座談、對有關工作進行實地調研等,傾聽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及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或監督有重大影響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全年共邀請代表、委員120多人次旁聽或監督了30多件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注重實效,推進工作。在每年的“兩會”前后,組織中層以上干部,以走訪、座談和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傾聽、征求、集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梳理,制定整改措施,積極整改到位,及時將整改情況和效果向有關代表和委員反饋,以此推進全院工作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