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虎丘區法院“人民調解窗口”成效顯著
作者:查鳴 發布時間:2009-01-08 瀏覽次數:677
本網蘇州訊:蘇州虎丘區法院自設立“人民調解窗口”以來,以其獨特的訴調對接方式,在釋法明理、定紛止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設立兩個月來,“人民調解窗口”已累計接待當事人300多人次,受理各類民事糾紛153件,成功調解76起,為多元化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積累了寶貴經驗并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拓寬指導渠道,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窗口效能。負責法官把指導工作落實到每一件糾紛的調處過程中,在調解前與人民調解員一起分析、研究案情,制定調解方案,在調解中注意做好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釋明工作。調解成功的對人民調解協議的制作進行進一步法律指導,確保每一份人民調解協議的合法性,從而大大提高了人民調解窗口調處糾紛的能力和效率。
二是簡化程序方便群眾,努力提高人民調解窗口的權威。初步建立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進行確認的訴訟程序。對于已達成人民調解協議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的,應當事人申請優先審查立案,符合法律規定的一般當天出具法律文書,依法確認該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既方便了群眾,又維護了人民調解窗口的權威性。
三是結合訴調對接,不斷強化人民調解窗口優勢。把人民調解窗口工作與法院訴調對接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法院訴調對接工作中建立起來的調解網絡,開展人民調解窗口工作。利用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室中人民調解員與法院負責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官聯系方便等優勢,把人民調解窗口工作延伸到轄區內的各個鄉鎮、街道和巡回審判法庭,全面開展委托調解、協助調解等工作,與人民調解優勢互補,為群眾提供便利、高效的糾紛解決途徑,積極有效地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四是緩解案多人少壓力,提高民事案件的審判效率。把一般性民事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窗口”調處,大大緩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壓力,使一線審判人員能夠集中更多的時間和精力處置疑難復雜案件,提高了案件的結案率。“人民調解窗口”調解員發揮各自特長積極參與訴訟調解,促進了案件調撤率的提高。目前民事結案率達91.88%,調撤率達70.2%,均比去年同期有較大幅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