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法院“四措并舉”參與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犯罪
作者:田政 發布時間:2008-12-23 瀏覽次數:866
本網鎮江訊:丹陽法院在認真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時,注重充分拓展審判職能,通過多種途徑積極參與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多次被上級法院評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
一是寓教于審,注重教育感化。除堅持把教育、感化工作貫徹于庭前、庭中、庭后外,還先后推出了判決書后附法律條文、“法官誡勉語”等新措施,切實發揮了刑罰的教育功能。
二是延伸幫教,抓好跟蹤教育。積極推行“匯報令”,對被判緩刑的未成年犯,要求他們每季度將生活、學習、交友等情況向該院匯報,并讓其家長予以配合。定期召集他們召開“做新人談話會”,幫助他們盡快走出泥潭。組織法官看望在少管所和留丹服刑的少年犯,向他們贈送書籍和生活用品,鼓勵他們積極改造,增強重塑自我的信心。
三是維權保護,體現人文關懷。對緩刑的學生少年犯,該院主動與其所在學校聯系協調,保證其就學、升學的權利。當未成年犯參加中考的時間與開庭審理時間發生沖突時,該院主動推延開庭時間,給予未成年犯特殊的司法保護。
四是宣傳法制,增強法制意識。該院少年庭法官均擔任多個學校的法制副校長,只要學校邀請,就隨時前去宣講,并主動深入農村、社區舉辦法制講座。該院還與丹陽電視臺拍攝《少女的復仇》法制教育片在全市播放,制作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圖片展版到學校和社區展出。開通了兩部青少年維權熱線電話,接受青少年及其家長的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