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豐縣法院高度重視人民陪審員案件參審工作,充分發揮陪審員特長和優勢作用,廣泛地讓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截至目前,人民陪審員共參審案件316件,參審率與去年同比增長46..2%,約占全院結案總數的12%,有效地促進了審判效率的提升。 

該院在選擇案件陪審員時,針對案件的不同案件類型,根據陪審員職業、特長等進行分類選擇,合理安排陪審員參審,確保所有的陪審員都能夠參加審判活動,達到全員上崗、經常參審。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充分發揮陪審員來自基層,熟悉民情、親和力強的優勢,積極做好當事人的疏導工作,合力化解矛盾糾紛。在合議案件時,鼓勵他們行使陪審權力,敢于發表對案件證據采信、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的意見,實現了法官與陪審員優勢互補,提高了審判效率。

為提高陪審員參審案件的效果,法官正確引導參與案件調查、調解、開庭審理、評議和判決等活動,主邀與主審法官一起查明案情,給當事人擺道理、講法律,當事人大多當庭表示服判,實現了“案結事了”。 另外該院還建立陪審員的協助執行機制,對雙方當事人矛盾尖銳及有抗拒執行苗頭的執行案件,及時邀請人民陪審員到場協助執行,有效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促進了案件的積極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