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積極做好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和參與審判活動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充分發揮陪審員審判、協調和監督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該院2008年以來的陪審院參與審理的案件為326件,陪審率為67.49%,同比上升41.25%;陪審員參與審理的案件無一起錯案,無一信訪,無一纏訴。

該院建立了陪審員專門管理機構,成立了陪審員工作辦公室,負責對陪審員的統一培訓、管理、調配、登記工作。出臺了《豐縣法院人民陪審員工作辦法》,將陪審員的管理納入全院目標考評。加強教育培訓,有針對性地組織人民陪審員進行學習,不斷提高陪審員的綜合素質。規范管理,定期向區人大匯報人民陪審員參審及履行職責情況。

該院認識到,要想真正發揮陪審員的作用,就應該充分利用陪審員的優勢。陪審員的身份和公正高效的處理使法院工作進一步贏得了群眾的信任。在陪審員參與審理的案件中,調解率、服判息訴率均大幅度提高,取得了較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