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首例網絡侵權案原被告達成和解
作者:王評 山亭 發布時間:2008-12-16 瀏覽次數:521
庭審中,被告對侵權事實無異議,希望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但當天雙方對賠償金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之后半個月時間,法官又先后四次主持雙方進行調解,
據法官介紹,網絡傳播侵權是知識產權審判的一個新動向,案件數將會大幅度增加,法院在審理網絡傳播侵權案件時,有一個概念叫“管上不管下”。也就是說“誰未經許可把信息上傳,誰就要負法律責任”。網吧鏈接了有著作權的內容,不管有沒有觀眾,仍然構成侵權。
庭審中,被告對侵權事實無異議,希望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但當天雙方對賠償金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之后半個月時間,法官又先后四次主持雙方進行調解,
據法官介紹,網絡傳播侵權是知識產權審判的一個新動向,案件數將會大幅度增加,法院在審理網絡傳播侵權案件時,有一個概念叫“管上不管下”。也就是說“誰未經許可把信息上傳,誰就要負法律責任”。網吧鏈接了有著作權的內容,不管有沒有觀眾,仍然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