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128,一起欠款糾紛案件在豐縣法院華山法庭法官的努力下,債務人當庭履行義務,將5000元欠款交給債權人。2008年以來,豐縣法院華山法庭突出訴訟調解,強化文書說理,完善判后答疑,堅持案后回訪,案件的調解撤訴率達92.6%,自動履行率達99.3%,其中當庭履行即時結清的占60%以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該庭突出調解功能,加強對當事人的疏導教育和心理感化;強化裁判文書中的說理,讓當事人贏得明白,輸得清楚;對于調解不能即時結清和判決的案件,法官結案后對當事人辯法析理,釋疑解惑,認真做好當事人的服判息訴工作,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義務;完善判后答疑工作,當事人對判決提出異議、疑問時,由承辦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細心釋法明理,以有效消除當事人的對抗情緒;堅持結案后回訪制度,在結案后的一個月,對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進展,針對部分當事人的抵觸心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