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選任人民陪審員注重廣泛性實用性
作者:邵海林 鄭紅梅 發布時間:2008-12-09 瀏覽次數:716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高度重視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在選拔使用上,注意克服以往選任工作中的一些誤區,更加注重人民陪審員的實用效果,將素質較高、群眾基礎好、德高望重的人員吸收到人民陪審員隊伍中來。
過去,在選任的人民陪審員人員構成中,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所占比例過高,相當一部分是部門的領導干部,雖然他們在知識、工作閱歷和陪審能力方面素質較高,但是由于其本身工作非常繁忙,陪審受到時間和精力的限制,導致陪審的案件數量不多,影響了作用的發揮。
今年,該院在選任工作開始前,認真進行了籌劃準備,利用媒體、信息網絡、張帖選任公告及發送《關于推薦人民陪審員的函》等形式,向全縣50多家單位和鄉鎮傳遞了選任人民陪審員的信息。在選任過程中,專門成立了陪審員資格審查領導小組,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政審,嚴格把關與考核。對擬提請任命的22名人民陪審員,在政治、社會層面上,既考慮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工會、共青團、婦聯、教師;在專業層面上又兼顧金融、計算機、知識產權、醫療、建筑、外經外貿等專業人員所占的比例,同時,特別考慮增加了城鎮普通居民和農村村民所占比例,進一步擴大了人民陪審員的職業分布,充分體現了選任的廣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