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雖然我敗訴了,但我心服口服”。近日,邳州法院辦案法庭上,被告代理人齊某對辦案法官說,“你們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有理有據,針對我方的抗辯理由一一剖析,判決書正文后附錄的法律條文,使我們的官司輸得明明白白,我們決定放棄上訴,并將賠償款項盡快匯到法院?!?/FONT>

今年以來,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在加強裁判文書說理的基礎上,高度重視判后釋法工作,實行了“訴前引導、判后答疑”制度。特別是對敗訴的當事人進行釋法,通過對敗訴當事人的判后釋法工作來行使釋明權,促使敗訴當事人息訴服判,實現案結事了,定紛止爭,從源頭上防止涉訴信訪的產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該院年初就規定,在案件宣判后或在送達裁判文書時,承辦法官必須詳細地為敗訴當事人解釋裁判的理由和依據,分析其敗訴的原因,對敗訴當事人提出的疑問必須耐心作出解答,對判決中敗訴當事人不理解的部分,從證據效力認定到法律的結果,一并進行解釋,從而不斷增強司法公信力,提高息訴服判率和審判質量。

此舉既增強了法官的司法為民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又得到了當事人的好評。截至121,該院共為敗訴當事人釋法270余次,當事人息訴服判率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