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三個“突出”審理少年自訴案案結事了
作者:劉秋蘇 發布時間:2008-11-28 瀏覽次數:876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豐縣法院在審理被告人系少年的刑事自訴案件過程中,突出調解工作,突出親情感化,突出說服教育,將思想工作貫穿于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使刑事自訴案件的調解撤訴率和賠償到位率均達100%,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
首先突出調解工作。該院受理案件后,首先對自訴人進行思想疏導,及時讓其了解可能出現的期待結果,再從情理上入手,讓其感受到沒有化解不了的矛盾,穩定情緒。其次向少年被告人深入講解相關法律規定,講明其違法犯罪的法律后果,向其家長釋明民事賠償對案件處理的影響。通過上述工作,盡可能緩解雙方對立情緒,從而使案件當事人自愿參與調解。
其次突出親情感化。對矛盾已經激化或其他不宜直接調解的案件,利用其親屬、朋友、鄰居、領導、同事,讓身邊人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調動社會力量,盡力緩和雙方矛盾,爭取使雙方互諒互讓,主動走調解結案的路子,以求最佳社會效果。
三是突出說服教育。針對少年人的心理特點,該院將案件審理的重點放在說理教育上,與少年被告人的家長溝通,向家長闡明法律后果,找出違法犯罪根源,為調解工作確立坐標,使家長主動配合法院做好案件的調解工作。并及時教育少年被告人,讓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端正態度,真誠悔過,取得被害人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