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理中,積極探索挽救犯罪未成年人的新途徑、新方式,由人民陪審員發出“陪審忠告”全程幫教被判處緩刑的未成年被告,充分發揮了陪審員貼近社會、易于當事人溝通的優勢,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是在由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陪審員及時進行“庭審忠告”,引導未成年被告人正確行使權利,從不同角度、側面,向未成年被告人指出其行為給社會、家庭和他自己帶來的危害、影響。同時,激發未成年被告人自信心,引導其認罪悔罪。

二是人民陪審員在法庭宣判后對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屬進行“判后忠告”。陪審員從和被告人和其家屬平等的角度出發,以一個普通人的言語解釋法律的規定、量刑依據,告誡未成年人在社會服刑期間要注意遵守的法律法規,鼓勵其積極改造。

三是人民陪審員定期跟蹤回訪未成年人被告,向其及其家屬發出“訪后忠告”進行延伸教育。在了解其思想動態和日常表現等改造情況后及時向其發出忠告進行教育引導,并就如何深入進一步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思想改造工作與法院、被告人所在學校進行交流、探討,促進對被告人的感化和挽救。

截止目前,該院經人民陪審員“忠告”幫教的未成年人緩刑犯,全部改過自新,無一人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