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無錫南長法院采取四項措施強化審判管理,更新管理理念,健全管理制度,查擺存在問題,加強動態監控,使審判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全面動員,更新管理理念。注重審判管理理念的培育和引導工作,不斷強化質量優先、兼顧效率的管理理念。有效發揮庭長對審判工作最基礎、最直接、最有效的管理職能,糾正干警對審判管理存在的片面觀念和抵觸情緒,實現審判管理從單純職能管理向全面管理與全員管理的轉變。

二、完善制度,構建長效機制。結合南長法院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審判管理制度,逐步確立符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審判管理工作機制。完善庭長簽發法律文書制度,嚴把案件質量關與文書質量關,積極開展法律文書評比活動,不斷提高法律文書制作水平。落實專人擔任審判信息員,及時采集審判信息,全面掌握商事審判工作的運行情況。

三、查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案件質量通報講評制度,庭長定期對全庭質評扣分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并邀請審監庭法官進行講評,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結合案件質評扣分通報、內部制度管理情況通報、發改案件和四項案件情況,及時解決案件質量、效率、遵章守紀、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對差錯、瑕疵案件開展自查、互查和抽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四、建立臺帳,加強動態監控。建立四項案件、上訴案件、重大、疑難、復雜敏感案件、涉訴來信來訪、廉政建設、調研信息宣傳等十項臺賬,從建立管理臺賬入手,對法官的工作業績、審判作風等方面實行動態化和公開化管理。庭長親自掌握臺賬,內勤跟蹤監督管理,定期進行系統的梳理和分析,發現問題,查明原因,有針對性地加強指導與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