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近日,高淳法院漆橋法庭審理了一起餐飲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法庭從立案到送達調解書僅用二十分鐘。

被告陳某自2008年初至今在原告張某經營的飯店用餐和宴請朋友都以簽字結帳,雙方于20088月結清共欠張某餐費6000余元,被告陳某承諾支付于1031日前還清,并出示欠條。期限屆滿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被告以種種理由拒付,原告無奈之下訴到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當即了解案情,從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入手,認為案件清楚、簡單,迅速通知被告陳某到庭,及時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20分鐘后,被告當庭表示一次性付清欠款了結了此案。

此案只是該庭快速審理眾多案情清楚簡單案子中的一個縮影。在審理民事糾紛案件中,該庭始終堅持:一是時刻牢記司法為民的宗旨,嚴格堅持“能調則調、多調少判”的原則。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不懈追求,積極探索調解結案的新途徑,將不斷提高調解結案率視為基層審判工作的目標。二是以法院辦案系統和遠程簽章為平臺,努力提高調解效率。為了提高辦案效率,該庭依賴遠程電子簽章系統等便捷辦公手段,有效地突破了鄉鎮法庭因硬件設施落后影響辦案效率的限制,實現了從立案到結案的高效,切實減輕了當事人的訟累。三是力爭調解促進和諧,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耐心說服,用心辦案,該庭意識到只有開展多方位、多角度的調解工作,才能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把糾紛化解在基層,促進社會和諧,才能發揮法庭窗口一線的作用,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