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法院強化“四個注重”行政協調成效顯著
作者:吳谷翔 發布時間:2008-11-05 瀏覽次數:990
本網淮安訊:今年以來,洪澤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踐行“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工作方針和“公正與效率”主題,強化“四個注重”,確保了行政案件協調的效果。
一是注重堅持和諧司法準則。積極把“便捷訴訟,親和尊重、情法并用,充分告知、恰當聽取,適度釋明、平等對待,公開透明、以調促和,利益衡平、辨法析理,解惑答疑、息訴息訪,案結事了”等和諧司法準則貫穿到行政審判的全過程,使和諧司法準則成為行政協調的指導準則之一。
二是注重以人為本。行政審判工作中,法官注重以人為本,既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用司法的溫暖去關愛每一個當事人,讓他們感受法律的力量,老百姓從“不敢告、不想告、不會告、不能告”行政機關,逐步愿意通過司法救濟來保護其合法權益,“行政相對人敢告,行政機關積極應訴”的局面在柳江縣已基本形成。
三是注重務實工作作風,樹立良好的法官形象。行政審判法官堅持把案結事了作為本職工作的目標,并以此促進社會和諧。在工作中積極塑造良好的法官形象。對于社會影響面大,情況比較特殊的案件,從受理案件開始,法官就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協調,講明利害關系,盡可能促進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四是注重總結提高。洪澤法院要求行政審判法官對每一起行政案件進行案后總結,對協調得好的案件進行總結歸納,為今后的協調工作積累經驗。對于協調中行政機關存在的問題,深入剖析,及時向行政機關提出,加強溝通,促進行政執法質量的提高,力爭做到每一起案件的協調沒有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