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錫山法院多舉措服務“三農”
作者:趙正輝 費娜 發布時間:2008-11-05 瀏覽次數:698
錫山法院把妥善審理好涉及農村、農業、農民利益的“三農”案件作為審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基層法庭為前沿陣地,多舉措全力推動農村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的協調發展。
在審判活動中,一方面堅持高效原則,快立、快審、快調、快執,采取電話傳真、預約上門、巡回審判等便捷方法提高效率,采取訴前調解、訴訟保全、先予執行等有效方法提升效果,采取立案通報、委托調解、聯合調解等方法息訴止爭。另一方面協調好各基層組織的調解資源,形成維護民權、關愛民生的合力。
注重抓好審案質量和延伸司法職能,確保四個到位。一是法律服務到位。以“基層組織、鄉鎮園區、基層群眾”為法律服務的三大層面,積極開展“審務進鄉村、送法入基層”系列活動,為基層解決現實的法律盲區;二是司法救助到位。對涉及勞動合同、拖欠民工工資、“三養”案件及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弱勢群體的民商事案件,實行優先接待、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和優先執行“四優”機制,依法對生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減、緩、免交訴訟費,全力避免困難群眾生活陷入困境;三是案件執行到位。以“具備履行能力、具備部分履行能力、暫無履行能力”將被執行人劃分為三類,因案施策,確保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得以實現;四是信訪工作到位。對涉農上訪老戶和有上訪苗頭的案件定期梳理,建立臺帳,積極走訪,包案到人,確保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全力維護農村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