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延伸行政審判職能效果明顯
作者:趙克 發布時間:2008-11-03 瀏覽次數:643
本網徐州訊:徐州泉山法院在開展“大討論”活動中,積極解放思想,改革現有行政審判方式,延伸行政審判職能,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促進“官民和諧”,使大部分案件都得到了協調處理。今年1-10月,泉山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06件,審結78件,其中通過延伸審判職能,撤訴率達62.1%,從而收到了明顯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是審查延伸。認真審查雙方當事人向法庭提交的相關材料,經初步甄別原告不適格或起訴理由不成立的,規勸原告主動撤回起訴;審查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情形的,經建議行政機關主動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勸說原告撤回起訴。
二是走訪延伸。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別走訪原告和行政機關,把握雙方爭執焦點,耐心聽取原告對案件的看法和意見,分析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客觀準確地掌握第一手資料,為協調解決糾紛打下基礎。
三是宣傳延伸。耐心細致地做好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釋明、風險告知、訴訟引導等工作,使原告樹立依法維權意識及被告增強公正文明執法意識,促使雙方在法、理、情的平衡中找到共鳴點。
四是信任延伸。積極創造條件,讓當事人在平等的地位上充分溝通,消除原告對行政機關的抵觸心理、行政機關對原告的厭煩情緒,促進相互理解和信任,構建和諧訴訟環境。
五是協調延伸。充分運用一切積極因素對案件進行協調,特別是主動爭取黨委、人大和政府等領導的大力支持,爭取相關行政部門的配合,促使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處分權限范圍內達成和解,妥善化解行政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