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本著“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宗旨,昨日上午,潤州法院副院長趙明、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耿宇劍一行人趕往丹徒區上黨鎮未成年人王某家中進行回訪,這是該院加強對未成年人判后回訪工作的一個縮影。

剛一進門,王某的父親,一位純樸的農民便直拉著法官的手說:“謝謝法官,是你們給了孩子一次“重生”的機會”。同樣,也正是這位父親,在法院來審前調查時為兒子的所為傷透了心,聲稱要與兒子脫離父子關系,再也不管他了。在法官的再三勸解下,這位父親認識到自己以前粗暴的管教方式是錯誤的,愿意配合法院一起做好孩子的教育、挽救工作,現在父子倆已經冰釋前嫌,并對孩子的未來很有信心。

通過回訪,我們得知王某現已找到工作,在當地一家知名國企某眼鏡廠做學徒工,雖然工資不多,但這位父親滿意地說:“我們不想他有多大的出息,只想他老實本分,做一個對社會有益的人就行了”。趙院長一行詳細了解了王某判后的思想動態,希望王某的父母也能接受這次教訓,今后一定要跟孩子好好溝通,及時了解他的想法,讓他多學習文化知識,把他往正路上引,爭取做一名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并表示,法院今后還會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回訪,及時了解孩子的情況,家長有什么問題可以打電話給法官,爭取讓孩子早日走上正軌。

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該院堅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針貫穿于審判活動的全過程,在充分體現“審教于審、懲教結合”的原則的同時,采取定期考察和隨時回訪相結合的方式,做好被判免刑、緩刑的未成年罪犯的回訪工作,積極建議和幫助未成年罪犯回歸學校繼續學習或安排進入幫教基地掌握一技之長。今年以來,該院審理未成人刑事案件20余件,對30余名未成年人被告人適用緩刑,判后回訪率百分之百,并有10余名被判處緩刑的未成年人在該院的幫助下進入創業型幫教基地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