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為索要債務非法拘禁債務人被判刑
作者:周超 發布時間:2013-12-02 瀏覽次數:408
這天中午王之靈一家人正要開飯,突然王之靈接到快遞公司電話,說有個包裹要他去取,他和妻子說等他回來一起吃午飯,可他妻子卻沒能等到他吃這餐午飯,而是在一天后看到鼻青臉腫的丈夫一瘸一拐地走進家門,丈夫發生什么事情了?原來,王之靈出小區大門時,環顧左右找快遞公司,沒找到,于是回撥“快遞公司”的電話詢問他們去哪,這時一輛黑色雪弗蘭牌轎車緩緩向他駛來,走出兩個彪行大漢,飛速向他走來,一人抓住一邊肩膀劫持他進了車子,一切發生的太突然了,王之靈連呼救都沒來得及喊。車的副駕駛上坐著一個他再也熟悉不過的人了,張睿。
故事還得回到兩年前,張睿專門“放爪子”——放高利貸,王之靈為了盤活自己的生意,向張睿借貸了一筆資金,但是生意沒能盤活,向張睿借貸的本錢和高額的利息卻無法償還。于是,張睿經常打電話催要借款和利息,王之靈只能以各種借口推脫,讓張睿寬限他籌款期限。半年過去了,王之靈仍然沒有還款,張睿坐不住了,打電話給他最后通牒:“15天后你再不還錢,有你苦果子吃。”就在15天后,王之靈接到了“快遞公司”的電話。
王之靈被張睿等三人挾持上車后,車子飛快行駛,他想偷偷打電話,被其中一個彪行大漢一把奪過了電話,關了機并揮一拳頭打在王之靈臉上,把王之靈打得火冒金星,彪漢警告說:“你要是偷偷地報警,我們弄死你。”后來,經過了一片人煙稀少的麥地,三個人把王之靈拖下車,拉到了麥田里,一頓拳打腳踢,一邊打一邊罵:“混賬東西,讓你還錢不還,找打,不教訓你讓你以為我們是吃素的,也不去道上打聽打聽我是誰。”三人拳打腳踢不過癮,張睿又從路邊撿起了樹苗,呼呼地像使鞭子一樣抽向王之靈,打得王之靈討苦求饒。張睿后來又強行將王之靈帶至鄰縣的一家賓館房間看管,非法限制王之靈人身自由,要他還債。次日中午12時,王之靈許諾一定還錢后,才被張睿放出,至此王之靈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達20小時。經鑒定,王之靈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睿等人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并具有毆打情節,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但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三人被判處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緩刑一至兩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