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陵法院以被告人何某、溫某某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和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今年年初,被告人何某、溫某某在家無事可做,在一次喝茶時認識了名叫“阿果”的男子,“阿果”提出一起搞網絡詐騙,并讓其參加,具體分工:由“阿果”負責傳真中獎信息、制作假網站、辦理400聯系電話業務及提供銀行卡,被告人何某和和另一名叫“該馬”的男子負責接電話,并冒充《湖南衛視我是歌手欄目組》及公證處工作人員等身份騙取被害人信任,以交納注冊費、個人所得歲稅、公證費、保證金等形式,被告人溫某某負責將所騙取的錢取出。2名被告人通過上述方法詐騙被害人錢財。

 

2013419日上午,本市居民范某在其單位的傳真機上收到傳真件,內容為:你的傳真號被《湖南衛視我是歌手欄目》隨機抽選為場外嘉賓,獲得獎金人民幣98000元以及蘋果筆記本電腦1臺,傳真件上還留有網站網址和獲獎驗證碼。范某隨即按上述網址進行注冊登記,并按其網上提供的電話號碼,撥打了對方的號碼,對方稱需先交5000元注冊費,并向其提供了銀行帳號。被害人范某將錢打過去后,對方又讓其交納個人所得稅29400元,被害人范某交了個人所得稅后,又讓其交公證費50000元,此時范某已有些懷疑,但想到已交納了這么多錢,僥幸心理作怪,又先后交納了現金合計人民幣169400元,然而錢交出了,獎金、獎品卻未獲得,再去聯系對方,一直無人接聽,才覺得上當受騙。

 

本案2名被告人利用被害人中獎獲利心理,一步一步設置圈套,讓被害人輕信其謊言,從而詐騙得逞,此起詐騙案件提醒人們在接到中獎信息后要留神,特別是對方提供銀行卡讓你支付一定錢財時要謹慎,以防上當受騙。法院考慮2名被告人退贓以及認罪等情節,依法對他們進行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