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一個面容姣好、秀發飄逸的女子,人們怎么想都不會聯想到此女子會與毒品結下“不解之緣”,并且這種孽緣越結越深,甚至達到了一發不可收拾的境界。然而好景不長,東窗事發,陳某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被送上了被告席,法院依法對其作出了拘役四個月、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的判決。

 

翻開陳某的劣跡史,讓人瞠目以舌,憐憫中又多了份鄙夷:2009427日因吸毒被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罰款人民幣五百元; 201332日又因吸毒被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決定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人民幣一千九百元,于2013314日執行行政拘留。

 

行政處罰執行完畢步入社會不久,陳某非但不知悔過,反而變本加厲,201332816時左右,被告人陳某在其租住的本市海陵區松林小區10-407室內,容留并伙同何某某、張某某、吳某(均已行政處罰)吸食甲基苯丙胺,當日被公安人員人贓俱獲一并查獲。經檢驗,被告人陳某及何某某、張某某、吳某的甲基安非他明尿液檢測均呈陽性。

 

日前,泰州市海陵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件。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場所,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應予處罰。被告人陳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當庭自愿認罪,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主動繳納罰金,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故作出如上判決。曾經的嫵媚此時已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滿臉的無奈與惆悵,陪伴她的將是數月的牢役之災。

 

人生之路是自己走出來的,有時會是一馬平川,四通八達,也有時會是荊棘叢生,坎坷泥濘,其實路就在腳下,關鍵在自己。恪守為人之道、做人之本,踏實做事、老實做人,走好每一天,這才是真正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