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汽車的日益普及,汽車已進入尋常百姓家,這也標志著我國已步入了汽車社會,汽車已成為家庭的必備交通工具,針對駕乘人員發生的盜搶案件屢有發生,有時甚至威脅到駕乘人員的人身安全,而駕乘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這也給犯罪嫌疑人可乘之際,其教訓十分深刻。

 

劉成和錢忠,這對來自泰州市郊區的“好朋友”,整天游手好閑,結幫混跡于市區的娛樂場所,僅靠父母給的零花錢,難以滿足他們的如此消費,同時,他們又不想上班掙錢,尤其是錢忠,在20093月,曾因犯搶劫罪,被無錫市南長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201010月刑滿釋放。劉成提出到泰州市區搶劫弄錢,錢忠仍惡性不改,一拍即合,二人合謀利用搭乘便車之際,實施搶劫。2012717日晚,劉成和錢忠來到泰州市迎春橋附近,見一輛小車停在路邊,且車內只有一人時,趁車主陳小在車內打電話之際,拉開其駕駛的轎車車門進入車內,謊稱搭車,讓被害人陳小將車開至偏僻處。被害人陳小駕車至東風路與永泰路交叉口時,感覺不對,遂拒絕二人搭載,要求其下車。此時的錢忠兇相畢露,隨即掏出匕手指向被害人,逼其繼續開車,陳小大聲呼救,劉成又用手捂住陳小的嘴,陳小咬傷劉成手后拉開車門得以逃脫。錢忠駕駛該車與劉成逃離現場,開至泰州市博物館附近,棄車離開,并拿走車內人民幣120元和價值人民幣77元的7包香煙。案發后不久,錢忠和劉成就相繼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成和錢忠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威脅的方法,持刀劫取公民私有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應依法懲處。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成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千元;判處被告人錢忠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千元。至此,劉成和錢忠這對好“兄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筆者提醒駕乘人員在行車中不僅要文明、安全駕駛車輛,同時還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上車后應及時鎖好車門,搭載陌生人時需謹慎。(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