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萬惡之源,吸食毒品的危害眾所周知,但總有一些人游戲人生,出于好奇,從當初的嘗一口,到后來沾染上毒癮,就會整天沉湎于吸食毒品的刺激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在籌集毒資上,也會絞盡腦汁,甚至鋌而走險、以身試法,來滿足自己的吸毒欲望,從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2005年,唐鳳和丈夫李林從老家四川來到泰州,剛開始幾年,做些小生意,靠自己的勤勞,唐鳳有了些積蓄,小孩也從老家接來泰州上學,一家三口的小日子過得很安逸,直至2010年上半年,這樣平靜的生活被唐鳳的好奇心所打破。20104月間,唐鳳看到一些朋友在吸食毒品,出于好奇,加之一旁的朋友的唆使,初嘗了毒品,此后幾天又連續吸了幾次,在不知不覺中,唐鳳就吸上了癮,此后的唐鳳就一發不可收,短短兩年,就吸光了家里的全部積蓄,同時還借了不少外債。其間,唐鳳的丈夫也多次勸她,為了家庭和孩子戒掉毒癮,可唐鳳依然我行我素,深陷毒癮中。由于吸食毒品,唐鳳先后受到公安機關罰款人民幣500元和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處罰。沒有毒資,唐鳳置法律于不顧,竟然容留他人在自己的租住屋內,共同吸食毒品,以身試法,于2012619日,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于201346日刑滿釋放。出獄后的唐鳳,仍不思悔改,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重操舊業,又在201367月間,先后兩次容留6名吸毒人員,在其租住的房屋內,通宵達旦地共同吸食毒品,直至被群眾舉報,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此案,審理認為,被告人唐鳳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場所,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予以處罰,唐鳳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從重處罰。為維護國家對毒品管理制度,懲罰犯罪,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唐鳳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唐鳳為她的再次違法行為又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

 

最后,筆者奉勸那些“隱君子”們,珍惜生命,遠離毒品,同時還要選擇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