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什么東西都能造假,假身份證、假學歷證書、假結婚證、甚至是假存單。近日,一個蘇州小伙子就因為偽造銀行存單而被姑蘇區人民法院以偽造金融票證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李某是蘇州人,今年25歲,今年李某向姑媽借了三十余萬元,本來說好5月會歸還,但到了5月李某手頭拮據,根本還不出那么多錢,同時姑媽又催得急,這讓李某想到了找人偽造銀行存單來暫時緩住借錢給自己的姑媽。于是李某以人民幣200元的價格在某銀行附近讓他人偽造了一張存入金額為三十余萬元,戶名為姑媽的銀行存單。李某本以為姑媽不會馬上去取錢出來,自己可以緩口氣,可沒想到的是姑媽沒過幾天就去了銀行想把錢取出來。銀行工作人員發現存單是假的后立馬報了警,接到姑媽電話的李某只能主動去公安機關自首。

 

姑蘇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偽造銀行存單,其行為已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但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因此依法從輕處罰。最終李某以偽造金融票證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官提醒: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都觸犯偽造金融票據罪,市民切勿心存僥幸而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