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昏戀本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然而近日,有兩位老人卻因戀愛期間的經濟糾紛起了矛盾,最終鬧到不得不對簿公堂的地步。

 

七旬老人孫祥早年喪偶,在與老同學前妻趙蕓的接觸中,漸漸對其產生了好感。20124月,兩人因同學會的契機取得了聯系,據趙蕓稱,此后孫祥每日都會跟她“煲電話粥”,不久后兩人便確立了戀愛關系。

 

然而就在孫祥搬來與趙蕓同居后不久,趙蕓便開始以錢包被盜、購買藥品等各種理由向其借錢。孫祥一心認為趙蕓就是那個能夠與其共度晚年的人,便沒有多想,將錢陸續借給了趙蕓。就這樣,20125月至11月期間,孫祥總共借給趙蕓人民幣28萬元。

 

201211月初,孫祥的女兒孫萌在詢問父親近況時,驚覺父親的存款竟然都被同居女友不明不白的“借走了”。孫萌認為父親很可能遇到了感情欺詐,便氣憤的趕到趙蕓家要她給個說法,商議無果之下,孫萌選擇了報警處理此事。其后,在派出所的調解室內,趙蕓寫下了一張28萬元的欠條。

 

由于趙蕓拒絕明確還款日期,近日,孫祥將趙蕓告上了無錫市南長法院,要求其盡快歸還欠款。

 

案件審理過程中,趙蕓稱借條是其所寫,但她從頭到尾只向孫祥借了人民幣6.5萬元,且已還清,但趙蕓并未向法院提供任何證據。

 

南長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原被告陳述,法院對該借條的真實性應予以認可。雖然趙蕓對借條所涉金額提出異議,但并未提供相應的證據來證明其觀點。綜合各項證據,法院最終支持了孫祥的訴訟請求,判決趙蕓歸還人民幣28萬元。法官提醒廣大市民,戀愛期間男女雙方應盡量保持各自經濟獨立,如果彼此間有大筆金錢往來,應保存借條及相應交易記錄,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文中署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