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競與“小三”在外租房同居生活,不管妻子怎么苦口婆心勸說也無法挽回丈夫的心,無奈之下,妻子只好用起訴離婚的方式勸丈夫“懸崖勒馬”。近日,邗江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特殊的離婚糾紛案,原被告雙方經調解和好。

 

八年前,邗江槐泗鎮村民王某(男)經自由戀愛與同鎮村民楊某(女)結婚,婚后雙方互敬互愛,次年生育一子。王某家里承包了村里80畝農田經營種植,小日子過得有滋有味。誰知,這個群眾眼里公認的幸福美滿的家庭卻出現了一場變故。去年7月份起,王某與長期收購其農作物的一談姓女子逐漸有染,后來兩人竟公然在另一個鎮上租房開始了同居。面對有了異心的丈夫,楊某雖經萬般勸說卻始終不能挽回丈夫的心。為了挽救家庭,挽救丈夫,迫于無奈的楊某只好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想以此喚回丈夫已經“流浪”的心。

 

邗江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通過細心觀察,發現原被告雙方夫妻感情深厚,坐在被告席上的王某面對妻子的起訴幡然悔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之舉對妻子和家庭造成了深深的傷害,流露出對妻、兒的愧疚之情。原告也并非真正想與丈夫離婚,而是想通過訴訟來挽救自己瀕臨破裂的婚姻。為了彌合幾乎破裂的家庭“裂縫”,承辦法官竭力做雙方和好工作,后王某當庭向妻子表示了真誠的懺悔,并當庭寫下保證書,保證今后不再與談某來往,回到家里好好過日子。王某的懺悔最終贏得了妻子的諒解,原被告雙方調解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