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撿到了冰毒,以為是飛來橫財,先后四次找買主販賣了3.1克冰毒,在繼續尋找買主時被抓獲。近日,江蘇省無錫市北塘法院審理了這起來源離譜的涉嫌販賣毒品案。

 

周某今年49歲,但歷史上已經是數次入獄了。二十年前,他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出獄后又犯故意敲詐勒索罪被判處二年有期徒刑。2002年,周某再次出獄了,他決心重新做人,建立了家庭,靠做點小生意謀生,還偶爾開開黑車,過了一段相對安穩的日子。但十幾年的牢獄生活并沒徹底喚醒其貪婪的本性,在遭遇“飛來橫財”時他再次迷失了自己。

 

2011年的一個晚上,周某開車回家,當時已經晚上11點多了,他開車經過五河苑旁邊的樹叢,內急停車方便,這時他聽到有幾個外地人在里面講話,說“快走快走!”周某好奇心大起,就在他們走了之后去看了一下,結果發現一棵樹下有一個紅色塑料袋。周某當時也不知道是什么東西就拿了上車,后來打開一看,里面有一個望遠鏡還有失散四包透明塑料袋裝的冰毒。周某之前曾經吸食過一次冰毒,因此認得,就這樣,他以為撿到了可以發財的寶貝。之后他拿著冰毒找買家,在酒吧里認識了癮君子黃某,先后四次將3.1克冰毒販賣給黃某,得贓款2700元,瀟灑揮霍。正當周某醞釀如何將剩余5.14克毒品販賣時,被公安機關逮個正著。

 

周某明知是冰毒,不采取上交公安機關的行動,反而在非法暴利的驅動下繼續販賣,到頭來只能自食其果。北塘法院經審理認為,周某犯販賣毒品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同時沒收全部犯罪所得2700元。(文中所用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