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偷情已不該 一語不合刀砍妻
作者:嚴曉嵐 丁嘯谷 發布時間:2013-11-26 瀏覽次數:432
“我有罪,我對不起你們母子,請你們原諒我。”這是在淮安市清浦區法院法庭審理張某犯故意傷害罪一案的現場,張某向聽眾席上的劉某母子深深的懺悔。這曾經的一家三口,現如今已然淪為路人。這結局,正是丈夫張某婚外偷情,不但不知羞愧悔改,反在與妻子劉某的一次爭吵中,用砍刀將妻子砍傷造成的惡果。
家住淮安市某縣區的張某也曾是個好丈夫,好父親,一家人的生活也曾和和睦睦。由于結婚時張某與劉某并無感情基礎,純屬媒人介紹。時間長了,張某覺得妻子和自己越來越沒有共同語言,夫妻之間了然無味。于是張某將妻子孩子留在家中,一人外出打工。很快,張某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惑,與一名女子王某在外同居。丈夫一年多的時間沒有回家,也沒有和自己聯系,妻子劉某很是不安,她從和丈夫一同打工的人口中聽到一些風言風語,可是劉某不敢相信,自己的兒子都要成家立業了,丈夫會這樣不珍惜家庭嗎?于是她從丈夫的工友那里打聽到丈夫的地址,前去看個明白。2013年9月上旬,劉某來到張某的暫住地,掀開丈夫房間的大門,殘酷的一幕擊碎了劉某的心,她親眼看到丈夫和一個女人從被窩中爬了出來,憤怒的她轉身就走了。張某被劉某撞破,索性破罐破摔,再也不回家了。2013年9月中旬,劉某再次到張某暫住地與張某商討離婚事宜,兩人發生激烈爭吵,暴怒的張某隨手拿起房間內的砍刀,將劉某的頭、腹多處砍傷。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持兇器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考慮到被告人案發后主動報警并留在原地等候處理,系自首,且在案發后認罪態度較好,且得到被害人諒解,最終判處被告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