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盜竊電動車后,女友趙某到約定地點取車并銷贓。近日,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趙某今年28歲,由于身體一直不太好,沒有工作。后來,趙某認識了同樣無業的范某,談成了戀愛?;ㄇ霸孪潞芸熳寖扇嘶ㄍ炅耸诸^不多的積蓄。在錢的驅使下,范某和趙某商量著偷盜電動車然后賣掉弄點錢花。隨后,范某從店里買來了U型鎖,把鑰匙交給了趙某。每次得手后,范某就將盜竊來的電動車放到約定的地方鎖好,打電話讓趙某去取車,然后趙某再聯系買家將車賣掉。在201112月到20124月間,范某與趙某在徐州市市中心附近盜竊了數輛電動車,共計價值11000余元,所獲贓款被二人揮霍。

 

法庭上,趙某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并委托律師退還了所有贓款。法院經過審理認定,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與他人結伙共同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