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醉酒后離奇死亡 法院調解三方賠償
作者:辛苑 發布時間:2013-11-22 瀏覽次數:440
去年12月底一天早晨,泰山路某公司員工報警稱一大早上班,開車間門時發現進門處有一具男尸。經警方調查,該男性死亡原因排除他殺,但送檢的心血檢出乙醇成分,含量高達253.8毫克/100毫升,明顯為醉酒狀態,而且當晚天氣寒冷,醉酒后昏睡在車間內,體溫驟降又沒有及時就醫,年僅20歲的小伙就這樣殞命。據公司員工稱,當晚門衛值班時并未發現有人進出,而且車間大門都是上鎖的,查看監控也未看到該男子進門的錄像,估計正好處于監控盲點,小伙到底怎樣進入車間并死亡原因成疑。
而幾乎同時,城北派出所又接到兩名女子前來報案,稱昨晚一同吃飯的小伙子小王一夜未歸,打手機也不通,當時其因為醉酒擔心一人回家有意外所以連忙來報警。
據調查,該男尸正是兩名女子口中的小王,小王92年出生,系江西來常務工人員,是家里獨子,獨自一人在外打工,老家已訂下了一門未婚妻,等著他賺錢回家完婚。但是,寂寞的小王在打工時又結識了一名女孩孫麗,但介于孫麗有男朋友而一直未敢示愛。當晚,同樣是打工時認識的沈姐喊一起吃飯,小王當即應下,看到一起來的還有孫麗,小王喜出望外,當即點了一箱啤酒,酒過三巡后拉著孫麗說喜歡她,讓她和男朋友分手,沈姐見小王有些醉了勸他不要喝了,但是小王不聽,又喝了三杯白酒,到晚將近12點三人才從飯店出來。當時小王已經喝得爛醉,一路晃晃悠悠還嚷嚷著讓沈姐先走,自己有好多話要和孫麗說,要孫麗留下來陪自己。沈姐兩人拉著小王好不容易打到了一輛車,但小王開始在車上又唱又跳,還連連踹車,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的士司機見狀忙停車,請三人下車,小王借著酒勁和司機爭吵還把車子反光鏡弄壞了,沈姐見狀連忙上前道歉并賠了100塊錢了事。這時,孫麗見小王已經神志不清了,而且夜已深怕男友擔心就撇下兩人自己打車走了。
這時街上的的士已經很少了,沈姐就去路口打車,但遲遲等不到車,小王落在后面一個勁地說姐你先走吧,我一個人回去,就沿著衡山路走了。這時有個老外開著車經過問沈姐有沒有什么要幫忙的,正愁找不到車的沈姐就搭了老外順風車回家了。但是回到家后,沈姐一直不放心,凌晨1、2點打小王手機不接,到早上8點再打已處于關機狀態了。于是上午就和孫麗一同至派出所報案。
小王的父母聞得噩耗后從江西老家來常,因小王在企業內死亡,企業已作出4萬余元的賠償,但老夫妻認為一同喝酒的沈姐與孫麗也存在一定責任要求二人進行賠償。常州高新法院審理認為,小王系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有控制義務,承擔主要責任,而一同喝酒的沈姐、孫麗在小王喝醉后有看管義務,承擔次要責任。經調解,沈姐、孫麗分別給予19000元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