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可辦養老保險 詐騙70人200余萬元
作者:王震 周娜 發布時間:2013-11-20 瀏覽次數:429
逮著群眾辦養老保險或退休的機會,沈某謊稱在勞動局“有人”,可以快速辦理,詐騙了70余人200余萬元,近日,沈某因犯詐騙罪被睢寧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十年九個月,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08年11月份以來,沈某以幫助他人辦理養老保險或提前退休手續為名,先后多次向他人收取辦理費用,并讓被害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照片等,后以受害人名義在睢寧農村商業銀行(原睢寧信用社)開戶,按月以支付工資或發放養老保險金的名義存入少量現金,至2012年8月,沈某先后騙取被害人孫某某、張某某等70余人共計人民幣228萬余元,除案發前已按月以支付“工資”、發放“養老保險金”的名義返還人民幣計122萬余元,余款被其個人開支,給被害人造成損失計115萬余元。最終因無力向被害人支付“工資”、“養老保險金”,沈某于2012年12月出逃。2012年12月22日,沈某主動到睢寧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投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睢寧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沈某犯罪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