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從小一起長大的好朋友,只因一人家境困難,另外一人便不惜以身試法,利用職務之便幫朋友“開財路”,最終雙雙落網,等待他們的只有法律的懲罰。

 

李源和王偉是一個村里一起長大的鐵桿兄弟,一直以來都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兩人各自成家后,王偉家庭遭遇了一系列變故,生活十分困難,走投無路的王偉便多次向李源伸手借錢,看著昔日的小伙伴生活過的如此拮據,李源的心里十分難過,在多次借錢給王偉之后他便萌生了一個能幫王偉解決經濟困難的“財路”。李源在殯儀館工作,由于殯儀館實行輪流值班制,李源便利用自己值夜班之際故意將殯儀館后門的鎖打開,然后自己便回值班室睡覺,讓王偉從后門進入,放任其灌取殯儀館油罐內用于火化的柴油,盜取成功后兩人再轉賣給他人賺取利潤,通過此種方法,王偉已分7次偷取柴油合計人民幣22000元,所得贓款被二人分配。

 

海陵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源、王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單位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均依法應予處罰。對辯護人提出的對被告人李源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經查,被告人李源趁其在單位值班之機,伙同被告人王偉實施盜竊7次,社會危害性較大,且不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故對此辯護意見不予采納。最終判處被告人李源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判處被告人王偉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雖是朋友相處之道,但其應該建立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朋友相處不可觸犯法律的戒條,不可傾斜良心的天平,否則,這種友誼就變了味,終究只會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