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真愛遠嫁他方,聚散無常終分手
作者:陶翰釗 發布時間:2013-11-15 瀏覽次數:416
女子為求真愛,遠嫁他方,最終因為聚散無常,一場婚姻以悲劇收場,目前興化法院受理了一起離婚案件,幾經勸解,終于以調解方式解決了糾紛。
原告易某老家在貴州,被告金某則是泰州人。2004年初,兩人在浙江打工時相識,這對年輕人迅速墮入愛河,走在一起共同生活。在2004年底,原告易某懷孕了,婚姻很快提上日程。為了追求真愛,易某追隨金某回到金某的老家泰州興化,并在興化民政局領取了結婚證。婚后,兩人有了一個可愛的孩子,經歷了一段甜蜜幸福的時光。生活總是現實而無情的,為了更好的生活,金某再次遠赴他鄉打工,在興化舉目無親的易某則回到老家揚州帶孩子,殊不知這成為兩人裂痕的起始。幾年下來,由于長期兩地分居,雙方的感情越來越差,最終在今年矛盾爆發,易某一紙訴狀將金某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收到案件后,承辦法官希望兩人能夠破鏡重圓,可惜幾年的分居生活已經將夫妻感情消磨殆盡。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即便如此,在法官的多次協努力調下,雙方達成協議,最終以調解的方式解決了糾紛,夫妻兩人友好分手,考慮到被告的家庭困難,原告甚至自愿放棄了孩子的撫育費。
夫妻兩人分居最終導致一對恩愛夫妻勞燕分飛,讓人深感惋惜。如果在兩地時兩人能夠多加溝通,可能結局就會大不相同。 本案也告誡我們,珍惜眼前人,多加交流,多加溝通,夫妻感情才能歷久彌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