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搭建交流臺 收購野生動物領刑罰
作者:安彪 發布時間:2013-11-14 瀏覽次數:366
近日,溧陽法院審結了一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車某與喻某相識于“中國XX野味”QQ群,網名分別為“大漠孤鷹”、“喻龍”, 兩人經過QQ、電話,見面等方式贏得了彼此的初步信賴,也為日后的非法交易進行了前期溝通。2012年12月2日,車某向喻某提出要購買白尾鷂2只和蒼鷹1只。喻某得貨后,按照雙方約定將上述鳥類,通過長途汽車托運,后被溧陽民警在溧陽汽車總站當場查獲。經鑒定,白尾鷂和蒼鷹均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車某、喻某非法收購、運輸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車某、喻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兩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法官提醒:只有每個人內心深處,對大自然萬物懷有一顆敬畏和仁愛之心,那么人與萬物和諧相處才能真正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