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服單位裁員,遂產生報復原單位的心理。小職工丁輝竟然盜竊單位電纜線累計100余米。日前,泗洪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丁輝主刑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丁輝在江蘇金飛集團單位已經工作了好幾個年頭,平時兢兢業業,就是有一點不好,就是脾氣比較犟,已經不止一次和單位領導發生口角了。這一次單位裁剪人員,丁輝也在名單之列,丁輝認為是單位在報復自己,于是心理十分不平衡,總想整出點驚天動地的事情,讓單位也嘗嘗不好受的滋味。

 

說干就干,膽大的丁輝在22點之前就騎電動車進入江蘇金飛集團公司倉庫屋內潛伏到到晚上11點鐘職工下班后利用剪刀、老虎鉗、刀片、手電筒、手套等工具盜竊電力電纜線,把電纜線剝好裝進黃色袋子里。后來再潛伏在倉庫里,等到第二天凌晨4點鐘騎電動車出廠區門。這些電纜線是20085月左右從上海總廠運來用剩余的。丁輝把電纜線里面銅絲賣給了郁康花園小區對面收舊處,每次40-50斤左右,最多一次70-80斤,賣1400多元,自己獲利一兩萬元。

 

一天晚上,金飛公司內勤陳進和廠里的廚師張榮等人打牌到晚上11點多鐘回宿舍時,看到倉庫有燈光,懷疑是小偷,就打電話給保安,當倉庫門踹開后,發現原廠職工丁輝帶著口罩站起來了,后來立刻就報警,這下東窗事發了。

 

法院認為,被告人丁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丁輝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丁輝給被害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退賠。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