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廂別人忙著脫單身 她和別人合謀騙丈夫
作者:趙建峰 戴健 發布時間:2013-11-13 瀏覽次數:408
一般人都忙著光棍節擺脫單身,她卻和別人合謀詐騙丈夫。最終南通一女子因妨害作證罪,被如東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前后,啟東市的女青年謝某通過網聊認識了如東的男子李某。彼時謝某和丈夫的感情一直不是很好,而李某則已與妻子離婚多年。兩人在網上一來二去慢慢的就好了起來,謝某因為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慢慢的就出軌了,兩人的感情逐漸升溫。2011年3月7日在李某的提議下,謝某從自己的銀行卡里取了25萬元,為李某買了一輛轎車。
不久,丈夫唐某知道了此事。考慮到妻子有可能進一步被騙,丈夫唐某將妻子銀行卡中的160萬元劃走了。妻子謝某知道后就多次向丈夫唐某索要這部分錢款。可丈夫考慮到錢給了妻子可能都會被騙光,就沒有同意妻子的要求。在多次索要無果的情況下,謝某與李某想到了通過虛假訴訟取回財產的方法。2011年8月20日,謝某按照李某事前準備好的借款合同樣式抄寫了一份借款合同,約定:謝某向李某借款人民幣180萬元,借款期限十天,利率為月息10‰。
2011年9月27日,李某向如東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謝某償還借款人民幣180萬元及其利息。此后,法院對該案進行了調解處理:約定謝某于2011年11月20日前償還李某借款180萬元、利息5.4萬元,訴訟費用合計11005元,由謝某承擔。到了2012年,李某作為申請人先后向如東法院申請執行謝某及其家庭成員的財產。因為李某無能力履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謝某丈夫唐某的相關財產。2012年5月7日,謝某丈夫知曉此事后,向公安機關舉報李某涉嫌欺詐起訴、詐騙錢財。此后,如東法院依法將相關民事案件移交公安機關進行偵查。2013年1月份,謝某與李某先后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發后,丈夫唐某依然給妻子出具了諒解書。
法院對該案審理后認為,謝某指使他人作偽證,而李某幫助他人偽造證據,作虛假陳述,兩人的行為致使人民法院作出錯誤的民事調解書,并進入執行程序,嚴重影響司法機關的正常訴訟活動,且屬情節嚴重。
近日,如東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謝某犯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判決李某犯幫助偽造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