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同情人分手,收拾行李時,被情人及其“兄弟”控制,關鍵時刻,他向妻子求救,并及時獲救。近日,江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情人翻臉,拘禁索債

 

2009年,揚州男子周克(化名)和妻子的感情出現危機。在朋友的介紹下,他認識了31歲的服裝店女店主錢某。很快,兩人在揚州租房,住在了一起,但跟妻子離婚的事卻擱置下來。

 

去年開始,周克和錢某常為瑣事爭吵,后徹底鬧翻。去年1126日下午,周克打電話給錢某,要回暫住地取衣服。錢某想到,兩人交往期間,周克曾因為做工程差錢,陸陸續續向她借了19萬余元,一拖再拖沒有還。周克走了之后,這筆欠款豈不是沒了著落?錢某越想越不安,打電話請干哥哥馬某出面幫忙。馬某喊上4個幫手直奔錢家。

 

一到家,錢某就讓周克還錢,周克拿不出,在馬某等人的威逼下,抄寫下一份欠條,并書面保證如果不還錢就用轎車抵押。

 

原配出手,情人獲刑

 

沒拿到現金,錢某不放心,不讓周克走。僵持到晚飯時間,一行人帶上周克,開車到了江都吃晚飯。為防止周克跑掉,他們找一賓館住下,并留人看守周克。

 

次日早上6點多,其他人都已熟睡,周克悄悄用手機給妻子發了條求救短信:“我被綁架了。”周妻報警。3個小時后,江都警方在賓館解救出周克,并當場抓獲錢某、馬某等人。

 

法院審理后認為,錢某、馬某及4個幫手非法拘禁他人16個小時,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判處錢某有期徒刑6個月;判處馬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4名幫手也被判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