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工商部門接到舉報稱,位于鐘樓區一處冷庫里有大量牛肉、牛副產品,來源不明。工商執法人員檢查發現,這些牛肉制品不少包裝上都印有外文。經過詢問,貨主謝某、滕某交代稱,它們是從巴西、印度等地進口的,都沒有檢疫證明。最終,工商部門和警方查獲牛肉制品共8025公斤。

 

按規定,進口鮮凍肉類產品,外包裝應當以中文標明產地、目的地等。可檢驗檢疫局發現,這些牛肉外包裝不符合進口鮮凍肉類產品包裝要求。按照法律規定,這類進口肉產品需要持有檢驗檢疫證明,但貨主也提供不出。

 

很快,警方對謝某、滕某立案偵查,并順藤摸瓜抓獲謝某的上家彭某、張某、葉某,滕某的上家謝某某。近日,檢察機關對謝某等6人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提起公訴。

 

29歲的謝某是江西人,2009年下半年開始在常州做牛肉、牛副生意。滕某是謝某的表哥,同樣在常州做牛肉生意。謝某剛開始從凌家塘市場進貨,再送到市區各個菜市場。后來了解到這些牛肉制品大多是從南京蘇州無錫的一些市場進的貨,于是他自己去聯系上家進貨。

 

慢慢的,謝某與一些批發老板建立聯系,要貨就打電話。2011年下半年,謝某租用常州一個冷庫存放牛肉制品,而這些牛肉制品,大多是國外進口的。“我去年賣出的大部分牛肉制品都沒檢疫證明。”謝某說,他有幾個固定的上家,主要是彭某、張某、葉某等人。滕某銷售的牛肉里有巴西和印度進口的,而這些牛肉主要是從蘇州的謝某某處進的貨。張某在常州市區某菜市場經營一個牛肉制品攤位多年,主要經營鮮牛肉制品。去年九、十月份,他幾乎天天從謝某處進貨。于是,這些沒有檢疫證明的牛肉制品,最終經張某的攤位零售上了餐桌。

 

據檢驗檢疫部門介紹,進口肉類產品需從已獲得注冊的國外生產企業進口。而謝某滕某案發期間,國家質檢總局門戶網站上公布的《肉類產品檢驗檢疫準入名單》中,印度不在準入名單中。巴西除一家外,其余廠家均不在國家允許進口的范圍內。此外,巴西是瘋牛病疫區,該國的牛及相關產品禁止進口;印度是口蹄疫疫區,該國的偶蹄動物及其產品禁止進口。

 

近日,鐘樓法院開庭審理彭某一案。檢察機關指控,彭某今年1月底,向謝某銷售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驗、檢疫的牛肚166箱,銷售金額共計106240元,應當以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彭某刑事責任。另外,謝某從去年1月至今年3月,多次從葉某等處購進未經檢驗、檢疫的冷凍牛肉類肉制品,其間又多次向市區某菜場張某等人銷售這些牛肉制品,銷售金額150916元。

 

滕某從去年9月至今年3月,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牛肉類肉制品,金額為68300元。

 

彭某案開庭后未當庭宣判,其他幾人案件也將于近期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