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意外身亡后,遺留下24萬存款,該怎么合理支配這筆款項,李某與公婆之間產生了分歧,經多次協調無果,李某遂帶著自己的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來到灌南法院,狀告自己的公公婆婆。   

          

李某與丈夫孫某已結婚十余年,二人肯于辛勤勞作,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并育有三個子女。哪知幸福的家庭卻飛來橫禍,孫某幾個月前因意外事故經搶救無效死亡,永遠的離開了他的家人。全家人走出孫某離開的悲傷后,卻發現孫某生前在銀行有24余元的存款,如何支配該筆不算小的款項,孫某與公婆之間產生了糾紛。孫某認為該筆財產應充分利用起來,開一家小店,作為自己和孩子今后的活計,公公婆婆卻認為開店有風險,購置房產更為妥當,也是一種投資,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因此爆發。因雙方各持己見,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無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自己及子女對該份遺產的繼承。

 

鑒于李某與公婆之間一直以來相處和睦,雙方之間并無大的糾紛,案件屬于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有調解的基礎,在征得當事人的同意下,灌南法院在立案的同時通知陳某的公婆到場調解,最終達成李某公婆自愿放棄繼承該項遺產,愿意由兒媳自行處理該筆存款的調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