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奶奶,我想你們了!”423日,隨著一聲清脆的童聲,一年未見到孫子的兩位老人,禁不住淚如雨下,緊緊擁住8歲的小寶。當天,案件因小寶的出場,順利化解。

 

想起一年前小寶的爸媽離婚時的情形,通州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徐淑華仍記憶猶新。小寶的爸爸因長年外出打工,與小寶的媽媽感情出現(xiàn)裂痕。小寶的媽媽負氣將小寶帶回娘家居住。小寶的爸爸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徐庭長接手該案件后,展開了調(diào)解。雙方最終的爭議焦點在小寶的撫養(yǎng)權(quán)上。“小寶一直隨爺爺奶奶生活,小寶要隨我生活”,“你長年在外打工,照顧不了小寶”,小寶的爸爸和媽媽在法庭上互不相讓。為了不改變小寶的生活環(huán)境,徐庭長做通了小寶爸爸的工作,雙方達成了離婚協(xié)議,小寶隨媽媽生活。而家庭共有的財產(chǎn),因涉及小寶爺爺奶奶的利益,在離婚案件中未作處理。

 

離婚不久,小寶爸爸家被拆遷。婚前以家庭名義建造的一幢樓房獲得30萬元補償,另安置三套住房。按拆遷政策,共家期間的五個人均享有拆遷安置權(quán)。為分割拆遷安置房和補償款,今年2月,小寶的媽媽以小寶和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將小寶的爺爺、奶奶和爸爸列為共同被告,訴至通州法院。

 

由于徐庭長熟悉小寶家庭情況,案件再次分到徐庭長手中。小寶的爺爺奶奶因房屋被拆遷,居住在過渡房中。徐庭長輾轉(zhuǎn)找到小寶奶奶,送達了開庭傳票。開庭之日,小寶爸爸和爺爺因外出打工,未到庭。小寶奶奶與小寶媽媽在調(diào)解時發(fā)生激烈爭執(zhí),小寶的奶奶指責小寶媽媽不讓她探望小寶,而小寶媽媽則指責對方侵占拆遷補償款,剝奪她的權(quán)利。當天的調(diào)解不歡而散。

 

徐庭長陷入了沉思,愛是維系親情的唯一紐帶,只有小寶才是雙方矛盾的解鈴人。423日,徐庭長再次通知雙方到庭調(diào)解,并要求小寶到庭。頑皮的小寶,見到久違不見的爺爺奶奶,不由自主地喊著“爺爺奶奶,我想你們了!”,并一下子撲進了爺爺?shù)膽牙铩?/span>

 

親情一下子溢滿了整個法庭。徐庭長趁熱打鐵:“財產(chǎn)是身外之物,你們何必爭來爭去呢,最終還不是小寶的?”“徐庭長說的是。”小寶爺爺率先表態(tài),“我愿意在屬于我們老倆口的房產(chǎn)證上加上小寶的名字。”“我也愿意在房產(chǎn)證上加上小寶的名字。”小寶媽媽也作出承諾。

 

“這樣吧,三套房子,兩個老人拿一套大的,另兩套小的,小寶爸爸媽媽各一套。”徐庭長拿出調(diào)解方案,“30萬元補償款也三方均分。”

 

“我們沒有意見。”原、被告幾乎同時表態(tài)。看著雙方當事人在調(diào)解協(xié)議上簽字,徐庭長終于露出了舒心的笑容。